為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,加快發展科技服務業,支持科技中介服務機構提升服務能力、創新服務模式,根據《杭州市科技服務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》等相關文件精神,現就2017年度科技服務業補助(科技中介服務方向)申報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 補助對象與條件
- 申報主體:在杭州市(含各區、縣、市)依法注冊、具有獨立法人資格,主要從事技術轉移、科技咨詢、檢驗檢測認證、創業孵化、科技金融、知識產權服務等科技中介服務活動的企業或事業單位。
- 基本條件:
- 上一年度(2016年)主營業務收入中,科技中介服務收入占比不低于50%。
- 2016年度在推動科技成果轉化、服務科技型企業創新等方面績效顯著。
二、 補助范圍與標準
- 補助范圍:對機構在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間開展的,且對本市科技創新有顯著促進作用的科技中介服務活動進行補助。重點支持:
- 促成高校、科研院所科技成果在杭落地轉化的技術轉移服務。
- 為科技型企業提供的高水平研發設計、戰略咨詢、檢驗檢測認證等服務。
- 補助標準:采取后補助方式,根據機構服務績效、服務收入增長、服務模式創新及實際貢獻等因素進行綜合評審,擇優給予一定比例的經費補助。具體補助額度根據年度資金預算和評審結果確定。
三、 申報材料
- 《杭州市科技服務業補助資金申請表(科技中介服務)》。
- 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復印件。
- 2016年度財務報表(含資產負債表、利潤表)及專項審計報告(需明確列示科技中介服務收入及占比)。
- 2016年度科技中介服務績效報告,包括主要服務內容、服務對象、服務成效(如促成技術合同額、服務企業數量、幫助企業融資額、知識產權申請/授權量等關鍵指標)及相關佐證材料(如服務合同、支付憑證、驗收證明等)。
- 服務團隊核心人員資質證明。
- 信用承諾書。
- 其他能證明機構服務能力和業績的材料。
四、 申報程序與時間
- 申報方式:采取在線申報與紙質材料報送相結合的方式。申報單位須通過“杭州市科技創新云服務平臺”完成在線填報并提交。
- 材料報送:在線申報通過預審后,打印帶有水印的紙質申報材料一式三份,加蓋單位公章,按屬地管理原則,提交至所在區、縣(市)科技局。
- 截止時間:在線申報與紙質材料受理截止日期為2017年X月X日(具體日期請關注云服務平臺官方公告),逾期不予受理。
五、 聯系方式與咨詢
業務咨詢:杭州市科學技術委員會 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處,聯系電話:0571-XXXXXXXX。
申報系統技術支持:XXXXXXXX。
請各區、縣(市)科技局、各有關單位高度重視,按照通知要求,認真組織做好本地區、本單位的申報推薦工作,并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、完整性進行審核。
特此通知。
杭州市科學技術委員會
2017年X月X日